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我不太清楚

供您参考:

一、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内容

1.市建设局招标办在该中心办理工程承包方案、招标过程监督管理、施工合同审查、合同履约跟踪管理等业务。

2.市建设局建管处已在中心见证施工合同,新进外地施工企业入驻;劳务分包招标程序。

3.现场监督应当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在中心的职责,受理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市公证处在该中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公证。

5.市交通、水利、电信局分别在中心办理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信工程的合同交易管理。

6.市交易中心负责现场信息和网络服务(包括招标项目信息、工程价格信息、法律法规信息、勘察、设计、施工和中介服务单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商务服务和现场各部门的管理服务。

二、建设项目在中心办理手续操作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授予项目合同前到招标办公室办理发包方案手续。

2、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和投资来源,按以下原则到中心相应的现场部门办理签约手续。

(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到招投标办办理相关直接发包手续,到建管办办理合同见证,再到建管办领取施工许可证。

(2)投资额50万元以上可直接发包的项目,经招标办审核后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三)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应当招标发包的项目,办理招标发包手续。

(4)对于应分包的项目,到招标办办理相关的直接发包手续或招标发包手续。

(5)分包工程应在中心建管办窗口办理招投标和承包手续。

3.招标办公室应当对招标项目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施工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单位)。

4、需要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的项目,按相应程序办理招标手续。

5.投标单位只有在中心择优招标或选择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后,才能继续办理土建招标手续。

6、招标人在办理规划、消防、施工设计图纸审查等手续,场地平整完成后,办理相应的合同手续。(如果招标人使用财政资金,还需提供经审计的政府采购月度计划表。)

7.对于可以直接发包的项目,在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到市招标办办理施工队伍和项目经理的资质审查和合同审查手续。

8.招标人持图纸到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工程类别和定额工期审批手续。

9.招标单位到招标办办理相关招标文件备案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标底。

10.预招标程序完成后,中心信息室将发布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同时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

11.招标人应当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编写资格预审报告。经招标办公室评审后,根据招标公告确定招标人(按得分排序或抽签)。

12.由招标单位主持召开标前会,对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统一编制口径和设计图纸未涉及的事项进行说明,明确招标注意事项,确定开标和评标时间。

13,招标项目在中心开标,经评标定标后确定中标人。

14.招标项目的开标结果将在该中心公示两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标办公室备案,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5.招标单位和中标人应按规定缴纳中心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6.招标项目的合同双方草签施工合同后,将送招标办公室审查。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招标办将加盖备案章,正式签订施工合同。

17.招标人应将正式签署的合同送至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心办公室进行合同见证。

18,招标人持见证合同等资料到招标办公室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19,招标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委托手续;到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监督委托手续。

20.招标人持招标备案表、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市建设局建设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1.交通、水利、电信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由中央交通、水利、电信办公室按照“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委管理、统一招标投标程序”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