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1.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估价时点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并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进行适当修正,从而估算出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市场比较法最有说服力,最容易被当事人接受,因为它能直接反映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较。
2.成本法是通过计算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估算出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收益法是估价对象在未来雨季的正常净收入。选择一个合适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并累加,从而估算出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4.假设开发方式为估算估价对象开发后的价值,扣除估算的正常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等。,从而估算出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公布基准地价确定的区域内,通过调整估价对象所在地段的基准地价,得出估价对象的客观价格。
房屋拆迁的评估程序有哪些?
1,拆迁当事人* * *与评估机构的选择。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公开透明,采取由被拆迁人投票或者由拆迁当事人抽签的方式进行。
2、拆迁资金委托评估机构。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的测量。拆迁当事人应当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并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调查。
4.初步评估报告的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天,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相关意见。
5.查看应用程序。拆迁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鉴定机构申请复核鉴定,或者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