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牌摇号有什么新政策吗?

一、广州市车牌摇号(个人)申请条件的具体规定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必须全部满足)

户籍在本市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无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登记为“注销”或者“被抢”的。

名称未持有本市中小客车有效指标。

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的资格

两年内不存在逾期使用摇号获得的增量指标。

2.本市户籍情况包括(满足任意一项)

本市户籍人员

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

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满24个月,且最近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纳记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要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取得市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有效证件的高层次人才。

持有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

被本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并具有有效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持有效身份证件的港澳台居民和华侨。

持有有效身份证明,连续两年在本市申领居住证,最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居住九个月以上,最近两年内有有效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

二、广州市车牌摇号申请条件具体规定(单位)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申请增量指标

持有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或者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状态正常。最近一年(注册不满一年的,从注册当月起至指标申请前一个月止)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纳税65438万元以上。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凭有效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对不符合1项规定的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累计投资超过5000万元,或在商业领域累计投资超过3亿元,并取得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的验证证明。

实际向本市税务部门缴纳的税款总额不符合1项规定时,新注册企业在本市启动5000万元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或3亿元以上商业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且项目手续完备,并取得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的验资证明。

第三,温馨提示

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在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前一个月计算,异地转移医疗保险时限不计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时限不重复。

以上信息来自: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