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恶意讨薪怎么定罪?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恶意索要工资,并对受害人进行非法占有、恐吓、威胁或者胁迫,将被界定为敲诈勒索罪,否则普通劳动者只是索要其应得的工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恐吓、威胁、胁迫的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目的在于逃避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债务、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关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二)逃跑或者躲藏的;(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与劳动报酬有关的资料;(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