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贫困学生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怎么领取?
1.2022年山西省贫困生补助什么时候发放?按照规定,国家补助每个月都会发放给学生。但是有些学校为了方便,一半一年发两次。大多数学校在6月中旬发放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一半,一月份发放一次,多在每学期期末发放。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要帮助那些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不是简单地根据学习成绩“排第一或第二”。还有一点就是要实事求是,不能只靠一个“贫困证明”来界定,以免弄虚作假,而真正的贫困学生又面临着辍学挨饿的现实,所以一般都要求公示助学金名单。一般来说,助学金是国家给的助学金或学校筹集的资金,用来帮助学习成绩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如果学校有足够的经费,会更频繁,按学校规定。
二,山西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
1.政府资助
对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级幼儿园就读的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
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帮助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第二,义务教育
1.免学杂费
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都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的教科书。为小学新生免费提供学生词典。
3.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500元,初中生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政府对国家和地方试点县给予营养和膳食补贴。国家试点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达到每生每天4元的地方试点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第三,普通高中教育
1.国家拨款
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学校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2-3档。
2.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贫困家庭的学生,如刚进入普通高中的学生,不能直接认定为享受免除学杂费等政策。必须按照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办法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学生才能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应该承认那些有可能返贫或造成贫困的人有权享受免除学杂费等政策。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符合免除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3.山西省教育扶贫个人账户
受助对象为偏关县、宁武县、静乐县、兴县、临县、石楼县、永和县、大宁县、天镇县、广灵县普通高中毕业并于当年正式被高校录取的学生。资助标准是每个学生每年只能享受800元一次。
4.地方政府资助
一些地区出台了地方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免费政策。
5.学校资助
学校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设立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6.社会保障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第四,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6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拨款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面向农业专业全日制学生和非农业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省太行山、吕梁山两个连片贫困地区265、438+0县(不含县城)的中职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范围。
3.免学费
我省实行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政策,职业高中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学费;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普通技工学校按照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高级技工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8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普通中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和实际学制免收学费。
4.地方政府资助
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了地方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5.学校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俭学。
6.社会保障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五.高等教育(大专学生)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优秀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年奖励6万人,每生年收入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学习成绩优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高职高专、第二学士学位)给予奖励,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拨款
资助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国家助学贷款。山西省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央高校和其他省(市)实行校园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一种国家助学贷款。
5.国家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被征集服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金额,以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含本金及全额还款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中较高者为准;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减免学费的数额,按高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数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年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补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2017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山西省困难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学费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三年。不包括定向生、委托生和在校期间享受过免学费政策的学生。
7.师范生公共教育: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培养的学生,以及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秀教师计划)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不用交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对教学感兴趣且符合非师范专业条件的优秀学生,可在招生两年内转入公办师范专业,高校退还学费、住宿费并补发生活费补贴。山西省所属的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免费教育和卓越教师计划下的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同学可以咨询相关院校。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山西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交通费用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以咨询当地县教育部门。
9.学生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本息的偿还。
清偿因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未偿还本息(不含已偿还本息)。
10.勤工俭学
大学生可以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1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果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报到入学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进入大学后,高校的资助部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识别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
12.校内补贴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和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的捐赠,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助、校内无息贷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行校内资助。
不及物动词高等教育(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
奖励优秀全日制研究生。国家每年奖励硕士研究生3.5万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1,000人,生均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学术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的覆盖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高校确定,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同期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60%。
3.国家拨款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基本生活费。中央高校硕士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年15000元;地方高校研究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与专科生相同,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5.国家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教育资助
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和程序与专科生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2017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山西省困难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的,连续服务满三年后学费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补偿两年。不包括定向生、委托生和在校期间享受过免学费政策的学生。
7.学生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本息的偿还。
清偿因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未偿还本息(不含已偿还本息)。
8.“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三助”津贴。
国家和省资助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二、2021山西人才补贴
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包括生活补贴申请、租房补贴申请、学费补贴申请和能力素质提升补贴申请。
1,补贴标准
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按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颁发的《奖励办法(试行)》(省人社厅[2065 438+07]153号)执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研究生)每月300元,按差额补足原则执行。全日制本科每月1500元;津贴
租房补贴:全日制研究生每月1.200元(含2019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为2年。
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含2019年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本科生来校工作当年补贴2000元。
能力素质提升补贴:获得硕士学位后每年给予2万,每年给予3万;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2万元补贴。补贴按年申报,发放时间2年。
2.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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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西省贫困地区高中生助学金是多少?
1000元
四、2021山西高考贫困生补助?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优秀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年奖励6万人,每生年收入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学习成绩优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高职高专、第二学士学位)给予奖励,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拨款
资助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国家助学贷款。山西省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央高校和其他省(市)实行校园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一种国家助学贷款。
5.国家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被征集服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金额,以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含本金及全额还款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中较高者为准;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减免学费的数额,按高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数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年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补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2017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山西省困难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学费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三年。不包括定向生、委托生和在校期间享受过免学费政策的学生。
7.师范生公共教育: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培养的学生,以及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秀教师计划)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不用交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对教学感兴趣且符合非师范专业条件的优秀学生,可在招生两年内转入公办师范专业,高校退还学费、住宿费并补发生活费补贴。山西省所属的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免费教育和卓越教师计划下的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同学可以咨询相关院校。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山西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交通费用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以咨询当地县教育部门。
9.学生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本息的偿还。
清偿因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未偿还本息(不含已偿还本息)。
10.勤工俭学
大学生可以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1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果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报到入学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进入大学后,高校的资助部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识别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
12.校内补贴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和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的捐赠,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助、校内无息贷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行校内资助。
国家和省资助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