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深圳需要哪些资料?

户籍迁入深圳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户籍证明、迁移原因等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个人身份信息。

2.如有配偶、子女等随行人员,还需提供相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籍证明

1.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原户籍信息。

2.如果需要注销原户籍,需要准备原户籍注销证明。

三。迁移原因的证明

1.根据迁移原因的不同,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工作调动的,需提供工作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就业证明;因亲属迁移,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2.有其他特殊原因的,按照深圳市公开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辅助材料

1.最近用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办理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有房产或出租的,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需要到深圳市公号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提交材料时,需要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进行现场核实。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并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总而言之:

户籍迁入深圳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户籍证明、迁移原因等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根据深圳公具体要求准备材料,向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10条规定:

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地,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