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数据造假的处罚依据

法律解析:工程资料弄虚作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二)工程资料弄虚作假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三)因工程资料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责令停业整顿和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