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考试是哪个部门的?
法律解析:征兵政审一般由军队或征兵单位直接进行,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相关单位予以协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征兵政治审查。
法律依据:第二十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结合兵役登记工作,建立应征公民登记、审查和考核制度,夯实征兵政审基础。兵役登记期间,政治审查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要对本行政区域和单位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现实表现、宗教信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外出、主要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初步审查。2.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和教育部门,根据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经过兵役登记的公民进行政治审查,建立档案,并定期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告。3、公安派出所应重点掌握本辖区应征公民及其主要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违法犯罪问题或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武部通报,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四)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安机关和基层单位对应征公民的审查考核情况,会同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情况审查,建立健全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