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束半命题作文。

人生没有结束(1)

越是感觉到它的珍贵,就越是时常怀念,就像我在胡同里的生活。

过去,我住在一个小巷子里。巷子里有很多人,他们彼此靠得很近。那时候的我甚至对那种拥挤嘈杂的生活感到有些厌恶,但现在却是我最酸最常留恋的。

早上,每当我还在和周公的女儿约会的时候,我就会被后排早起的人叫醒。大哥,这么早就出去了!”“嗯,是的,你也起得很早。你在做什么?”“我在这里无事可做,出去吧!“这样,早上就能听到几十遍了。

中午本来想睡个午觉弥补一下早上的损失,可刚躺下,后排的人又来了个茶话会,聊得兴高采烈,从张斯到国家主席。没有什么不可能成为他们的话题。

到了晚上,即使已经睡着了,也能突然被人用很大的声音吵醒,可能只是因为不知道谁忘了拿走我的衣服。善良的人总是让人讨厌。

半年前,我们搬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没有人认识我们。没有那些烦人的噪音,我们自然不用打招呼。两个星期后,我们觉得非常漂亮。

可是,心里突然觉得空荡荡的,突然回忆起以前的一些事情。说真的,有些声音一旦缺失,就更加珍贵了。

比如有人的电表快没钱了,它会不止一次敲窗户提醒你快没钱了,催你赶紧买电。这种声音对于突然因为停电而没有时间保存文档的我来说是如此珍贵。

每当一家人做好吃的,满院子都是香。当然,东一根筷子,西一根筷子是必然的。更难能可贵的是,家人会很大方的教你怎么做,直到他们确定你也能拥有这种独特的烹饪技术。这种唠叨对我这种贪得无厌的家庭来说是如此珍贵。

那天,走在路上,突然,遇到一个老邻居,寒暄了几句,让我更加怀念老地方,更加怀念那里的生活。

其实怀旧也是一种向往。真的,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我们都应该创造这种爱的和谐生活!

生命没有结束(2)

其实我三叔不是亲戚。他和我母亲同姓,同辈。他在家里排行老三,所以我妈让我叫他三叔。

刚来北京工作的时候,家成了他的落脚点。第一次见他是在假期,印象特别深刻。他虽然五十多岁了,个子很高,但是和平头,贼亮贼小的眼睛,衣着得体,很不搭调。但是,他黑黄皮肤散发出来的汗味、泥巴味或者火车车厢味,真的让我望而却步。碍于面子,又听我妈说他在老家的时候照顾过我爷爷,我就去客厅打了个招呼,匆匆回了卧室。我没有叫他叔叔,只是笑笑。

在卧室里,我仍然能听到他和他父亲在大声交谈。其实也没什么。无非就是农田耕种的机械化。忍不住想在城里找点事做。什么都可以自己做,举报自己是熊。因为我的声音很大,我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房子里,所以我不得不用大声说话来形容。

我们一起吃午饭的时候,他还在说现在的农村有多美好,很真诚地邀请我和我爸妈有时间去农村玩。我心里想:农村为什么要来城市?吃饭的时候,我听见他分别叫爸爸妈妈“姐夫”和“姐姐”。我百思不得其解,低声问了我妈才知道他还不到四十岁。有点出乎意料。

但也是从他的话里,他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儿,也在老家读书,成绩很好,交谈中也能看出他的喜悦。当着我的面跟别的女生打招呼,我自然没心情听,也就没说几句,吃完就匆匆回寝室了。

下午出门的时候,他在一个建筑工地找了份工作。父亲劝他多考虑。他先住在我家,不急着上班。他拒绝了,说这份工作还行,他能做,一个月1000块钱!晚上他带着铺盖去了工地,他妈让他呆在家里。他憨厚地笑了笑,说自己脏,在工地上过得更好。我妈觉得他是个陌生人,但我听了之后觉得他很坦白,很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