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起之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还有SM。

1.出道五年,三位成员都因为公司拟定的档期而身心俱疲。

自从东方神起!自2004年出道以来,SM公司一直要求该集团成为韩国、日本和中国的主要活动范围。成员们平均每天只睡三个小时,三名成员都因过渡疲劳而出现各种身体问题。随着在亚洲越来越成功,SM公司要求他们出席更多不合理的活动。三位成员觉得自己已经偏离了当初在SM做歌手的梦想,现在只是进化成了公司赚钱的工具,各自都希望以后能够赚钱。

2.13合同其实是终身合同。

公司有合同解释权,允许会员质疑后逐一否定。原本期限只有13的合同规定,如果包括2年兵役,则延迟到15,期间如果解除组合,需支付每日收入两倍的赔偿金,赔偿金有效期至组合撤销。这相当于一份终身合同。

3.成员的努力在SM公司得不到合理的对待。

合同中对专辑收入有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公司声明“只有专辑销量超过50万张,会员才能获得每张654.38+00万元。如果销量不超过50万份,会员就完全没有收入了。该条约直到2009年2月6日才被修订。以前每个成员在专辑里只拿到总收入的0.4% ~ 1%。

SM公司从不认真听取成员提出的不合理意见。

对于这种不合理的待遇,会员们表示,他们已经不止一次要求公司提供正式的合同细节,但公司不予理睬。并请成员们继续他们的活动。

5.澄清入股化妆品公司与SM无关。

三位成员投资了一款以股东形式进入中国市场的化妆品,成员澄清了这家诉讼公司的不合理待遇与此次化妆品事件无关。

6.成员不想被解散,只想得到合理的解释和处理。

三位成员强调他们不想让粉丝担心。虽然这场官司让大家怀疑东方神起!会解散,三位成员表示会尽最大努力遵守与粉丝的约定。他们只希望事情能顺利结束,得到SM公司的关注,还有东方神起!将来可能会作为一个整体出现在舞台上。

7.对不起粉丝们

三位成员在最后的回复中表示,真的很抱歉引起全亚洲粉丝的焦虑,这次打官司的决定真的很无奈。为了以后更好的发展,更成熟的面对粉丝,希望粉丝理解。

我哭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