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自主招生

是的,你可以。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规定,落实“德才兼备、身先士卒、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中山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评选对象和报名条件

选拔具有学术专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申请人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科研实践、人才禀赋等方面表现突出。以及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运动省级竞赛(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复赛(省级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各省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

第二条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5%,按照人文学科(50)、社会科学(40)、经济管理(65)、基础科学(65)、信息科学(45)、工程技术(40)、资源与环境(40)

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填写1-2学科类别。

第三条注册方式

一、网上报名

注册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zzbm),按照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字确认后,扫描上传申请表。

二、报名时间

2065438+2007年3月21-2065438+2007年3月31

三、注意事项

报名不需要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扫描的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证明材料)时,应确保电子文档清晰、完整、可读。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校不予受理。

第4条选择程序

首先,第一次审判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初审获得评审资格的学生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评审类别。具体名单于4月下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符合条件的同学须在5月22日15: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第二,评估

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经济管理、基础科学、信息科学、工程技术、资源与环境、医学等八大学科。主要考察学生在相关学科的学术特长和创新潜力,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应当分组进行,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估;整个评审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具体考核计划和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65 438+6月07日10 -11。

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三、合格学生名单的确定和公示

各学科类别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自主招生和公示合格学生名单。

第五条准入政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认定的学科。根据学生志愿录取、高考成绩、公示优惠分数线、选定学科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省招办根据在生源省(区、市)本科一批招生的所有高校的最终投档线比例计算生成。

一、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的模拟投档线,被安排在已确定专业学科的前二本专业志愿中录取。

浙江省将按照其指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55分执行,上海市将按照其指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5分执行。

二、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模拟投档线以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专业录取安排在认定学科。

浙江省按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40分,上海市按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

三、80%以上的专家在评估中确定为“优秀”学生,高考成绩可降低到所在省份的一个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专业录取安排在本学科类别。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相应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一控线”。

第六条监督和管理

1.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中学和学生要对自己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合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在学校、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平台上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四、中山大学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补充条款

本简章于2017年3月6日经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山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解释。如教育部和原籍省份政策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督办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招生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西长塘一楼。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改革的重要环节。2003年,我国教育部开始实行自主招生,结束了高校只能每年同一时间招生的历史。

2014 11月,根据国务院考试招生改革总体精神,从2015开始,自主招生考试应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仍允许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笔试。

通过笔试和面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考试合格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约后一般可以享受降分10到几十分的优惠政策,以及专业的优惠选择。具体合同要和学校商量。

2015起,各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笔试不得超过两次,考试全程录音,防止作弊。

参考: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