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搬迁签约率规定
搬迁签约率应达到95%以上。
组织对社区建设改造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建筑面积进行调查登记,了解房屋业主的改造意愿。改造同意率达到95%以上的镇(街道)负责组织村委会、企业等相关单位与区国土、规划部门充分对接,根据情况拟定初步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区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
经批准后,区规划部门将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镇(街道)负责组织村委会、企业等相关单位按规定确定设计单位,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安置区户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区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镇(街道)将批准后的社区建设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公示不少于30天。经过公示,签约率达到95%以上(楼盘签约率达到100%。对剩余未签约户,要确保限期拆除,不得影响安置房和重大项目建设,并报区政府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实施。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为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在临时住房居住不便或要求临时住宿的,分临时居住条件,按被拆迁房屋人口按月补贴;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搬迁至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
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结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乘以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