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20“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经我校批准,2020年将进行基础学科招生改革(又称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哲学等专业进行专项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1.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强基计划”、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

报考高考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指单独划出相应分数线的省份)。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古文字学方向)要求考生至少掌握一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蒙古语、藏语、朝鲜语)。

2.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和选修科目(或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哲学,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高考改革的省份,历史专业要求考历史科目,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哲学专业不限考科目。

非高考改革省份,以上专业均招收文史类考生。

(二)“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2020年,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30人,上述三个专业各招生10人。

根据我校的办学宗旨和专业特点,上述计划投放到北京、内蒙古、吉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省。具体以“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0年5月30日10,考生可登录Xuexin.com阳光高考报名平台中央民族大学入口/jcxkzs/sch/1005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他院校。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3)入围学校考试方式

2020年7月26日,学校根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按省、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高校考试考生入围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面改革高考的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单独指定的相应分数线。

(四)学院评估

学校将于2020年7月29日至30日对入围考生进行学校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面试采取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进行测试。

特别说明:学校评估工作计划可能会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笔试和面试方案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笔试内容为《民族文学翻译》(汉汉双向翻译)和《民族写作》;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和技能、自我情绪控制、仪态和专业能力、对民族理论和政策的了解。

(2)历史专业

笔试是历史的学科基础,包括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历史基础知识、基本线索、基本素养的知识与能力测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展示、试题抽取、面试三个环节。内容围绕考生兴趣展开。目的是通过面对面的调查,了解学生的历史知识判断、兴趣、历史思维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判断培养潜力。

(3)哲学专业

笔试为《哲学基础》,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和外国哲学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线索、基本素养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测试;面试是一项综合测试,包括自我展示、考题抽取、面试三个环节,内容围绕考生兴趣展开。目的是通过面对面的调查,了解学生对哲学的兴趣和哲学思维能力,判断培养潜力。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利用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评价纳入面试,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全面审核。

3.体质测试方案及结果的使用。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能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最终录取的重要参考。考试不及格的人将不被录取。

测试项目:体重指数(身体质量指数)、肺活量、坐姿前倾、立定跳远、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1分钟。评分标准以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65年修订,438+04)》中的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为依据。

4.高校评估结果的转换方法

我校考试总分100,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五)录取方式

1.综合成绩换算方法

综合成绩=校考成绩*15%+高考成绩/高考总成绩*100*85%,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相关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校考试成绩、高考成绩、综合文学(综合改革高考的省份不比较这个分数)、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2020年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个培训项目

学校成立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设计了顶层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建立了本科、研究生、博士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机制,制定了招生、培养、就业等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提升了人才培养能力,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计划,单独安排课时,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营造一流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培养。同时,要创新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和混合互动教学改革,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主动学习积极性。坚持结果导向教育(OBE)理念,实施问题导向教学法(PBL),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二)探索建立本科-研究生-博士培养模式。

畅通学生成长发展渠道,建立学生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完善入选“强基计划”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办法,提高免试推荐研究生比例,特别是免试推荐研究生比例;进一步完善入选“强基计划”学生到公办学校留学的管理措施,在留学名额、资助额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对于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将优先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接奖学金、公派留学和奖学金。

(3)建立科学的多阶段动态准入机制。

学校加强和完善“强基计划”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政策保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加大专业基础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本科、博士阶段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全面考试、科学分流;加强学生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四)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学校大力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类学科竞赛,为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开展创新训练项目和学科竞赛提供支持和帮助,奖励在创新教育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为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

(五)探索科教创新合作教育机制。

科教兴教,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国家前沿科学中心、国家集成研究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的交流合作,鼓励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与重大科研任务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

其他解释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招生高校提供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汇总当地中学入学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伪造综合素质档案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三年。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毕业证、学位证一律取消。中学要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如果阶段考核需要分流,可以转入同科普通班。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可负担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6.监督保障机制

(一)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我校在执行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了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七种咨询方法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政编码:100081

招生咨询电话:010-68932902

传真:010-68933922

电子邮箱:muc3922@126.com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网:

学校纪委(监察部)电话:010-68933192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本章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