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针对外地人的购房政策内容是什么?
限购区域:三亚市区(东至凤凰路、红沙隧道,南至榆亚路、海道,西至三亚湾路,北至金鸡岭路,不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及海棠湾、崖州湾沿岸线。
限购套数:非海南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只能购买1套。中部生态核心区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市县建设的商品住房,只能向本市(县)居民家庭出售。
购房条件:非海南户籍家庭在实施限购政策区域购房的,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60个月及以上的证明。
限制住房类型:住房包括商品房(普通住房、高档公寓、低层公寓、酒店式公寓)、产权式酒店客房和经济适用房,包括新房和二手房。
首付款比例:在我省购买住房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做好住房保障和供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发展公共* *租赁住房、* *产权住房、限价房、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妥善解决当地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促进从住有所居向住有所居迈进。
第二,限制投机性购房
严格住房资格审查,我省非户籍家庭只能买1的房子。
中部生态核心区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市县建设的商品住房,只能向本市(县)居民家庭出售。
第三,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非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第四,调整限转限购政策
本通知发布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限购政策地区购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60个月及以上的证明。
动词 (verb的缩写)价格备案管理
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备案价格调整的,必须重新备案。对违反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制度的,依法严肃查处。
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对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的个人,一经发现,撤销其购房合同备案,5年内不得在我省购房。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网签备案资格,限制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在我省从事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销售的,撤销记录,禁止在我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5年。
七、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市县政府有责任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对未落实调控目标的市县,提请省级政府追究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并扣减该市县下半年和下一年度商品住宅供地指标和规划建设规模,直至暂停供地和建设。凡协助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政府工作人员,或对购房资格审查不严的,一律免职,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强监测预警、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市县房地产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统计、物价部门加强商品房量价波动监测预警,会同宣传、维稳、网信、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大对虚假宣传和虚假信息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