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小升初信息

一、招生对象

莞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采取“结合指标到就近入学的学校”的办法,将莞城一中、实验中学的招生指标按莞城小学毕业生比例平均分配到所有小学。各小学根据毕业生综合表现推荐入学,剩余毕业生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和招生计划实际安排在莞城二中、莞城三中入学。

三、招生方式

1,学位分配方式。

(1)指标到校。莞城一中和实验中学高一年级的招生指标是按照小学毕业生比例分配给各小学,然后各小学根据毕业生各方面综合表现和指标数量对推荐学生进行考核,分别推荐给莞城一中和实验中学。

(2)就近入学。未被莞城一中、实验中学录取的学生,原则上按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具体划分办法是:有本市户口的学生,分配到莞城二中就读;市外户口学生,解放路、莞太大道、科苑南路、创业路、建设路范围内户口学生,分配在莞城三中就读。如果上述批次划分的学生人数与两校计划招生人数不符,将通过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将部分学生从生源过多的学校调剂到生源不足的学校。

2.为学生推荐考核方式。推荐进入莞城一中、实验中学的学生,必须是小学阶段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异的优秀学生,评价方式以综合成绩衡量。综合成绩由小学五六年级平时成绩、小学毕业考试成绩和加分三部分组成。

3.推荐录取方式。莞城一中和实验中学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小学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学生,然后自愿入读这两所中学。每个学生只能填报1学校志愿,按志愿录取。

4.在万江、东城、程楠三区就读的莞城户口小学毕业生,想回莞城升初中的,与莞城小学毕业生一样,按照“指标与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在莞城所有中学就读。

5.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精神,市属中学(民办学校除外)、初中不招收非莞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统计截止到5月31)。非莞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原小学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填写小学至初中报名登记表,由市教育局出具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6、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因特殊原因确需贷款招生的,必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招生办、教育局主管领导讨论同意后方可招收。因特殊原因入学的借读生应是具有莞城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7.莞城小学毕业考试于6月28日进行,初中招生于7月10左右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