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曾经拒绝签署一项条约,因为一名妇女将一朵玫瑰指向签署条约的人。谁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什么是条约?

根据传说,郑毓秀。她于1891(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出生于广东新安县西乡镇吴下村。

郑毓秀是第一批留法勤工俭学的学生。到法国后,他取了法国名字Soumay,先进入巴黎大学主修法律。1917获得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随即加入法国法律协会,成为协会历史上第一个中国人,随后进入法国主流社会。据说,有一次她在巴黎中法协会成立大会上登台演讲,口若悬河,慷慨激昂地宣传中华民族的文化和思想,令当地一些人刮目相看,在巴黎名声大噪。

1919“巴黎和会”期间,由于法语流利,郑毓秀被任命为负责会议联络和翻译的中国代表团成员。当时,她还是留法学生组织的负责人。席间,她得知代表团有意签字,于是将消息传递给留法学生,并积极组织学生和华侨游行请愿,要求代表团拒绝签字。当时,陆征祥躲在巴黎郊区的圣克鲁医院假装生病。在巴黎和会签署的前一天,郑毓秀组织了数百名中国人和学生包围了陆征祥的医院。

据说,当时一些旅居法国的中国人包围了医院,其中一些人由郑毓秀带领进入医院与陆征祥谈判。这时,陆征祥收到了来自北京的秘密电报,准备第二天签约。进屋前,郑毓秀急中生智,从花园里折下一根枯死的玫瑰树枝,藏在袖子里。在谈判过程中,我看到陆征祥在耍花招,悄悄从衣服里拔出枯枝。趁陆征祥不注意,他把它们别在腰上,严厉地警告陆征祥:如果你签字,我手里的枪就不会放你走。晚上,华侨和留学生担心表里不一,日夜等待,终于成功阻止了代表团签约。这就是法国著名的“玫瑰枝事件”。1924年,郑毓秀获得了巴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并将这根枯枝带回了中国,在她的客厅里悬挂了多年。

回国后,郑毓秀先是担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后在法租界开办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65438-0928年任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委员、建设委员,民法编纂委员会五人之一。抗日战争时期,任教育部副部长。晚年,他去了美国,在那里他病了,很痛苦。他于1959年在洛杉矶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