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定要服兵役吗?
在中国不一定要服兵役。目前名义上是义务兵制(征兵制),实际实行的是志愿制(募兵制),两者结合实行。义务服役是强制性的,国家保留强制征兵的权利。而中国人口多,每年新兵数量少,也有很多合格的士兵想当兵。执行时属于志愿服务,自愿入伍。
参军有什么要求?
报名对象(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的青年(含大学生),年龄17至22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7至24岁的大专毕业生;初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18至20周岁。报名对象(女兵)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年龄17至2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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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军委)发布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建征兵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兵工作。
第十二条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22周岁前仍可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主动,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六月三十日前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初审合格的,称为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在征兵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公民,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在征兵期间,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和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或者录用的公民,应当优先履行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