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嘉兴学院三一招生简章专业及报名时间条件录取查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正在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项目总数为75个,其中文科25个,理科50个。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二、报名时间

2月25日-3月10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中考)科目(不含任选综合)有四门A及以上,其余为C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不能低于P;

(二)学业水平测试(中考)科目(不含任选综合)有3门A,其余为C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不能低于P,并符合下列特殊条件之一: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三等奖;或在全国“明日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者获得发明专利。

2.语言文学类特长:高中阶段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作文大赛(含“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3.艺术特长:高中阶段参加北大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获得三级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者在中学阶段(含初中)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获得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前6名;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含)运动员。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月25日-3月10;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按照“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三)提交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于3月10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嘉兴市嘉航路118号,邮编314001,电话号码0573-83640000,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已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签名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2.学业水平测试(中考)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等。(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②须提交证书原件供学校审核);

4.身份证复印件。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格考试

(一)考生须经我校考生资格考试小组审核,合格者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18在嘉兴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3)3月18日至3月20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不及物动词支付

(1)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10元/人。

(2)缴费方式:考生或家长应于3月18日至3月20日在浙江工商银行任一储蓄网点缴纳报名费。考生或家长先向工行工作人员申报缴纳嘉兴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报名费(工行内部业务号为12020713),银行工作人员核对报名号后即可缴费。

七、考生报告

(1)报名时间:4月9日7: 00-10: 00(逾期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嘉兴学院越秀校区体育馆102室。

八、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4月9日10:30-11:30,笔试;

4月10面试。

2.地点:嘉兴学院越秀校区(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2)测试内容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生总计划5倍的,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招生总计划5倍的,不进行笔试,直接对所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提前至4月9日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职业潜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3)绩效评估

以面试成绩为准,满分100(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

九、成绩查询和入围候选人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X.录取方法

(1)录取批次:提前录取第二批次。

(2)分数计算方法: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将嘉兴学院作为第一志愿填报,文理不允许跨学科填报。其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合并为综合成绩。具体转换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中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30%+高考总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50%。其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科目一10,科目二5,科目三不计分,总分超过100,为100。

(三)专业选择方法: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划定学校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相关选修课有学分或相关选修课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时,如果进行专业调剂,将根据其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基准线开始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选出人选,直至满员。

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学生入学后有机会自主选择专业。详见《嘉兴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管理办法》。

(4)录取比例: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低于计划人数110%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XI。其他人

(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学校督导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督导,确保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3-83642345。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byts@mail.zjxu.edu.cn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录取前发现者,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获取证书、成就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2.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代为参加入学考试或获取优惠资格;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

(四)本招生简章由嘉兴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信息

学校地址:嘉兴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联系部门:嘉兴学院招生办

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17。

QQ咨询:248810354,24881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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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嘉兴学院越秀校区内有公交1、6、7、14、18、19、20、25、97、51(夜间)、59(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