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馆陶县财政局2022年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招聘职位和数量

馆陶县财政局有8名辅助岗位人员。

招聘目标和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财税、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金融专业。

3.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4.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以下。

5.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我热爱我的工作,尊重我的工作。被录用后能服从组织安排。我认真负责,勤奋努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军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未毕业的学生不得报考原学历;

就业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被开除公职的人;

失信者被执行死刑;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表

发布公告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和印象馆陶微信官方账号公布。

组织注册

1.现场注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6日。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注册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现场填写《馆陶县财政局2022年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

6.蓝底近期免冠两寸照片5张。

7.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证明,现场测量体温,现场查验河北卫生码绿卡和旅行卡绿卡。

8.被录用者提供单位同意函。

9.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中的查询页面。

10.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材料中1.2.3的原件现场审核,留复印件。应留下申请材料原件4.5.6.7.8.9.10,现场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资格考试

现场报名材料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组织考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人员持身份证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2.组织笔试

笔试成绩10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需要90分钟。笔试最低分为60分,低于该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公共事务基础知识。

3.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使用监控设备,全程监控。并邀请县人大代表、CPPCC委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全程现场监督,确保笔试的公平公正。

3.公布书面测试结果

笔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将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出现职位空缺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领取面试考试准考证

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100。面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和考试时间为5-8分钟。面试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方式:考生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

3.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控,并设立面试考试视频监控室。为确保面试考试的公平公正,邀请县人大代表、CPPCC委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对整个面试考试进行监督。

确定要聘用的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数。总成绩在比例末位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如果还是一样,就录取所有学生。当出现职位空缺时,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身体检查

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检查

考察主要是考察考生的人事档案、“三年一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报考条件。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开征求意见

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印象馆陶微信官方账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雇用

公示中反映问题严重且有证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存在不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标准执行,随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四险一金”。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受聘人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同首次签订,为期3年。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或终止。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或假冒各种证书,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所有招聘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因疫情需要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补考。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由馆陶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