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9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2019可以申请成都市廉租房,但申请时需要符合申请条件。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为中心城区中等及以下收入的户籍家庭、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

家庭年收入低于654.38+万元(含654.38+万元)或个人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5万元)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 *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为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共同申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住房,未租住过公房。

(二)申请人为中心城市单身居民,且应具有中心城市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住房,未租住过公房。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成年孤儿除外),需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住房,未租住过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主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的家庭成员应是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18岁以下儿童必须是申请的家庭成员。

扩展数据:

家庭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和未婚子女;祖父母、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和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弟姐妹双亡的未婚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成为家庭成员;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申请。

如果申请人与* * *申请的同一家庭成员转让其住房(包括出售、赠与、离婚分析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由于大病等原因,经济特别困难。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包括转让给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房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

成都市武侯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年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