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股盈利安全吗?

根据《科技创新板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九条,网下投资者在参与科技创新板首次公开发行网下询价时,应谨慎选择参与的项目,认真研究招股说明书材料,深入分析发行人信息,充分发挥专业定价能力,在充分研究并严格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的基础上进行理性报价,不得独立、客观、不诚信、不诚实。网下投资者应将定价依据和定价决策过程的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同一配售对象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科创板IPO网下询价,其他相关账户不得参与。已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计算的相关规则,合并市值计算的证券账户视为关联账户。

扩展数据:

关于发行新股相关要求的规定: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认购金额预留充足的认购资金,确保认购资金和券商佣金在分配后按时足额支付。

2.配售对象应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使用在协会登记的有效银行账户划转认购资金和券商佣金。缴纳新股申购资金时,应当足额缴纳新股配售券商佣金。

3.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违反本规则的,应当及时向协会报告。主承销商隐瞒、欺骗、不报的,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采取自律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