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配售方式

IPO可以通过公开认购、机构配售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过,根据《证券上市规则》,除非机构投资者对新股有更大需求,否则港交所不会批准仅以机构配售方式发行新股。IPO一般会采用回拨机制和累积竞价。

回拨机制是指股票发行时,机构投资者决定发行价格,普通投资者决定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分配比例。主板上市的股票采用公开认购和机构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售新股时,必须采用回拨机制,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是否采用回拨机制由承销商决定。发行人和承销商首先拟定股票发行价格区间,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机构投资者通过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如果机构投资者定的价格较低,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主动认购来提高超额认购比例,这样会减少机构投资者的配售;如果机构投资者定的价格偏高,普通投资者认购的超额认购率必然降低,机构投资者将获得大量股票。回拨机制在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间建立了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可以借助市场本身的力量解决股票在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比例问题,也是市场化机制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一种较为合理的方式。

索取首次公开招股文件及认购表格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公司的IPO文件了解IPO文件和认购表格的分发地点。此外,投资者还可向相关IPO活动的保荐人、承销商或代收行查询或获取招股说明书和认购表格的详细内容以及新股认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