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股申购新规则的理解及其与旧规则的区别
新股申购的基本规则分析
只有在1和T-2(含)前20个交易日无限售条件a股市值为每天654.38+0,000元时,才能申购新股,沪深市场分开计算;
2.客户对同一证券账户有多个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应当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市值的合并计算。
3.上海可认购1,000股,市值1,000元,深圳可认购500股,市值5000元;
4.只能购买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只有指定交易的账户才能在上海购买。客户只能第一次下单(按发行价买入),不能撤单;
5.认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 15-1: 30/60。
6.客户在购买时不需要支付认购资金。T+2日确定中签后,需要保证16:00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新股申购的资金结算;
7.中了彩票但没有全额付款的客户被视为放弃认购。连续三次中签12个月但放弃申购的,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的次日起六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不得参与新股网上申购。
从新规则的细节中,我们可以知道新规则和旧规则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1,明确取消预付款机制。投资者在进行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确认中签后再支付。
2.“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确保T+2日16:00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新股申购资金的结算。
3.连续12个月中签3次但放弃认购将被列入“新黑名单”。
从新规定来看,新股申购一旦申报,不允许撤单。投资者进行多次认购的,除首次认购外,均视为无效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