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考场规则
2.考生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验。
3.除考试必备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资料、报刊、草稿纸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
四、经监考人员许可,可以开始答题。
五、迟到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三十分钟后离开考场。
6.如果试卷字迹不清,设备和系统出现故障,考生可以举手向监考老师提问。涉及考题内容的问题,不得由监考人员提问。
七、考生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不准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
八、考试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经监考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监考人员的正常工作。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十、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将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罚。一、监考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工作公平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考试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考试软件的相关知识,熟悉监考业务。
三、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四、监考人员应提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考务主任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开考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组织考生按抽签决定的座位数有序进入考场,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相关注意事项。
六、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
七、考试开始后十五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生可以在30分钟后离开考场。
八、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试题修改后应及时公开公布。
九、监考人员应认真监督考生参加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十、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十一、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宣布考试剩余时间,提醒考生注意事项,提醒考生节约,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收集并清理考试试卷。
十二、考试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行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