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素质的提高,靠的是法律约束,还是自身修养。

公民素质的提高靠的是自身的修养,而不是法律的约束。法律只是救济手段,不是提高公民素质的实施手段。公民素质是指一个国家的人民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体质、智力、思想道德的整体水平。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是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公民素养是指公民的素质和道德,包括公民的素质和修养。它涵盖了公民的道德、情操、言行、文化传承、敬业精神和法律法规意识、社会公德和自律等方面。

“公民素质”是指以下几个方面:1。民主的知识。第二,互相尊重包容。第三,保持适度理性。第四,服从多数,尊重少数。自主性和自制力。6.参与公共事务。

公民素质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社会发展的过程,是在认识和参与社会的过程中,在态度、知识、能力等方面适应社会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动态过程,而不是法律强制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