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可以被熟人造假吗?
伤残鉴定不能靠熟人造假。伤残鉴定造假在现实中屡见不鲜,但一旦被发现,法律会严惩。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同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实没必要,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说了算。如果结论很离谱,对方必然会提出异议,必然会再次鉴定,最终得出客观的结论,所以找关系评价的结论是没有意义的。伤残鉴定根据损伤程度、治疗恢复情况和对以后生活工作的影响,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找熟人做假鉴定也没用。
伤残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1.交通事故受伤的当事人,只能在治疗结束后,向事故处理大队或法院申请伤残鉴定;
2.去鉴定机构的时候要带上鉴定人的身份证,所有的医疗资料,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记录,门诊或急诊病历,各种CT片,交通队或法院或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所有材料原件提交鉴定部门后,鉴定机构会通知当事人何时做鉴定。鉴定部门一般会在十五天内出具鉴定结果,如有特殊情况,如未处理完、节假日等,可以延期。
综上,伤残鉴定不要熟人造假,既是尊重法律,也是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考评规则》第五十八条
鉴定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故意损毁检验资料、泄露鉴定意见情节严重,或者故意作虚假鉴定、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