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关于2019佛山中考体育考试的通知
根据* * * *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 * *国办发[2007]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完善学生毕业升学考试体检制度,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佛山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1)体育项目考试:4月15至5月14。
(2)体育基础知识理论考试:5月14下午3:00-3:50。
三、考试项目
(一)佛山中考体育内容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测试结果、体育课运动技能评价(以下简称体评)测试结果和体育项目测试结果三部分。
1.初中毕业生二、三年级国家标准考试成绩。
2.初中毕业生高二“身体评价”成绩为:(1)体育课综合评价【全学年出勤、课堂表现、心理健康、社会适应】。(2)运动技能考核:【篮球半场来回运球、篮球投篮一分钟、排球传墙一分钟、踢毽子一分钟、足球绕杆运球25米、游泳100m】考生从以上六项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详见子目【2015】)。
3.体检有两个科目,分别是:(1)必考科目【800米跑(女)和1000米跑(男)】。(2)选考科目【投实心球、三级连续蛙跳、立定跳远、跳绳一分钟、推铅球、一分钟仰卧起坐、半场来回篮球运球、一分钟篮球投篮、排球传墙一分钟、踢毽子一分钟、足球绕杆运球25米、游泳100米】。
(二)符合体育项目免试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参加体育基础知识理论考试。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佛山中考总分60分,由国标测试6分、体测4分、体育测试50分组成。
(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中考方案,中考体育考试总成绩为60分,计入高中招生总成绩。
1.初中毕业生,高二高三,各3分。每学年国标考试成绩合格者加3分,不合格者加2分。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并上报数据。
(1)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按要求报考并取得免试资格的,加2分。
(2)无故不参加国标考试的考生得0分。
(3)社会考生:能够提供“国标”考试成绩,按初中毕业生标准;能提供免试条件的考生得2分;未参加“国标”测试,不能提供证明的,0分。
2.初中毕业生二年级“体能测评”4分,体育课综合测评合格者1分,不合格者0分,体育技能测评合格者3分,不合格者2分。
(1)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按要求报考并取得免试资格的,加2分。
(2)无故不参加体能测评测试的考生得0分。
(3)市内考生:能提供《体检合格证明》的,按初中毕业生标准执行;如果他们不能提供证书,他们将得到0分。
(4)市外考生:能提供体育课综合评价证明的得1分,不能提供证明的不得分,不能提供证明的得0分;能提供所在学校体育课考核证明的,成绩优秀及以上加3分,成绩及格加2分,成绩不及格不加分,不能提供证明的加0分。
3.体育项目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两科平均分)。
(3)体育基础知识理论考试满分为100,考生笔试总成绩的60%计入高中招生总成绩。
五、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中考规则及评分标准见《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附件1)。
六、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的规定
(一)初中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免试参加体育考试。
1.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初中毕业生(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可免于体育考试。
2.初中毕业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初中阶段按有关程序办理了体育课免试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试手续(凭已办理有关手续的报名表发放),可免试参加体育考试。
3.身体发育异常(侏儒症、巨人症)、严重营养不良、肥胖、畸形(如脊柱弯曲、O型腿、X型腿)的初中毕业生可免检。标准如下:
(1)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kg/身高2 (m2)] ≤ 14.5。
⑵肥胖[计算公式:体重(kg)/身高2 (m2)] ≥ 30。
⑶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 3.5cm..
⑷O型腿:两膝距离≥20 cm。
5.x型腿:两腿之间的距离≥20 cm。
(2)凡体育项目免试的初中毕业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加具意见后附在报名表上,送区教育局审批。
(3)体育项目免试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体育基础知识理论考试。
(四)暂时性重伤,初中毕业生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暂缓参加体育考试。暂缓考试由各区自行安排时间进行一次。在规定的休考时限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可凭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申请免于体育考试,参加体育基础知识理论考试。参加体育基础知识理论考试的考生《国家标准》和《体能测评》的考试成绩不计入成绩范围。
七、组织实施
(一)市教育局统筹监督中考体育考试,统一考试时间、内容和标准,各区教育局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组织考试。各区不得随意增减体育项目考试内容,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成立本地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确保经费落实。各相关部门和招生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协同完成这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区初中毕业生体检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各区教育局根据考试工作需要设置的体育项目考点,必须经市考场考务组检查认定。具体认定办法详见《关于公布佛山市中考指定考场的通知》(佛基[2010]32号)。各项目考试所需的场地、设备、考试规则和方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区如需新增考场,请于3月12日前向市教育局申报。申报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佛山市中考体育考场设置标准的通知》(佛基[2065 438+00]15号)。经市考场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添加考场。
(5)学校应于3月18日前将2014年参加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和初中学生的国标考试成绩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于3月7日公示国标考试成绩(公示时间为5天)(国标考试成绩报告见附件7)。
(6)各考场800米、1000米跑测试项目采用电动计时仪测试。
(七)各区应针对特殊情况(如大风、暴雨等)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定考试时间,报市教育局备案。
(8)为加强监督,维护考场纪律,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体卫处、招生办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各考场进行巡回检查。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督导组,加强对中考体育的监督管理。市、区设立中考体检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咨询投诉电话为83205063、83380500。
(九)结果的公布和提交。
1.考生体育成绩由各区于5月13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并进行复核。
2.5月20日下午4:00前,各区将考生体检结果(包括国标测试结果、体育课评价结果、体育项目考试结果)录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八。其他事项
(一)市直学校中考体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禅城区统一管理。
(二)各区制定的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于4月6日前报我局体卫艺处,我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区考场检查执行情况。
(三)各区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总结工作,于5月31前将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总结(含文字和电子文档)报我局体育卫生艺术处。联系人:孙建群,电话:83380500,传真:83205002,邮箱:fsdtwyk @ 126.com。
(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身体素质”的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粤体育[2014]2号)的要求,从2017起,我市中考体育计划将
1.增加一年级“体育课运动技能评价”的评价分值(佛德[2015]第10号)。
2.2017中考国家标准考试成绩按高一、高二、高三考试成绩计算。国家标准测试结果按年度分级要求执行。
3.“国标”考试成绩在中考体育成绩中的比重会逐渐增加。
4.拟提高中长跑测试成绩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
5.建议增加体能测评的选定测试项目。
附:1。佛山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2.佛山体育基础知识理论考试描述
3.佛山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考试工作及注意事项
4 .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监考人员代码
5.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分数)登记卡。
6.考生申请复核中考成绩登记表。
7.佛山学生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报告
8.佛山学生“体育课运动技能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