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房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危房改造是指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对现有建筑进行抗震鉴定,确定其承载力和抗震能力,并按照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提出不符合规范或薄弱的部分,采取加固措施,使其满足规范对抗震和承载力的要求,重建后可以继续使用。比如汶川地震后,各省对中小学校舍进行鉴定,必要时进行加固,以便继续使用。再比如,目前住宅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当达到使用年限时,需要对建筑物进行抗震鉴定,确定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拆迁是指根据政府的规划,对拍卖土地上的现有建筑进行拆除,而不管该建筑是否仍满足使用功能和抗震要求,是否仍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按照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
当然,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打着“危房改造”的幌子在搞拆迁,这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