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公示期通常为几天。

公租房要公示7-15天,不同地区可能不一样。公示期结束,现场进行摇号,摇号结果现场公示,同时在网络上公示。重新公示7天后,申请人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领取入住登记表;此时,申请人只需与房管局相关部门签订租赁协议,缴纳相应的租赁费用,即可入住公租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由个人、家庭或多人合租;其中,未婚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个人申请,夫妻和子女家庭申请,共同工作人数不能超过3人,确定一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的能力;申请人须满足家庭住房面积小于13㎡/人,或政府规定的无房及外来务工人员。有稳定工作是指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或住房公积金。

1.法律规定公租房公示期有多长?

公租房公示期没有规定。申请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人进行公示。其他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

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其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予以公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2.公租房的合法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人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其申请信息进行核实。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开发区和园区内,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为园区内用人单位或职工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其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予以公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本人和* * *具有申请人的身份。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未婚者提供户口本和承诺书。

4.工作和收入证明

* * *与申请人有工作关系的,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没有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失业人员也可以提供失业证,农民可以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其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予以公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