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音乐艺术特长生

艺术

艺术生主要指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1)报名条件:初中获得市级以上艺术竞赛奖者(未参加竞赛但成绩特别突出者,可由学校推荐报名)。

(2)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考试内容、方法和标准

1、音乐、舞蹈招聘内容、考试方式及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音乐与表演:将考核音乐技能(声乐、器乐、舞蹈、表演),并增加音乐素质考核(视唱练耳、耳朵训练、节奏模仿)。考生将在考核现场抽签选择题目。内容包括以下四项:

声乐专场:选择一部完整的声乐作品(5分钟以内),尝试视唱练耳;

器乐专场:选择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5分钟以内),试着练耳朵;

舞蹈专场:选择一部完整的舞蹈作品(5分钟以内),尝试节奏模仿;

专场表演(戏剧、曲艺、主持):即兴或朗诵一首(3分钟内),选择一首完整的声乐、器乐或舞蹈作品(4分钟内)作为附加测试项目。

(二)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

2008年东莞市高中音乐特长生中考总分100。

①声乐、器乐(钢琴或中外乐器)、舞蹈要面试。

一、声乐:唱一首歌。中外歌曲不限,曲目可选,需钢琴伴奏(考生自备伴奏,钢琴由考场提供)。

86分以上(优秀):嗓音条件好,歌唱好听。歌词清晰准确,能表现歌词的内在含义。

80-85(好):嗓音条件好。唱歌时声音稳定,心理状态良好,节奏感和乐感都能达到炉火纯青的状态。

70-79(中):嗓音条件基本完好,音色纯正,能唱初级水平的歌。

60-69(及格):歌唱表演基本完成,吐字清晰,但音域有限。

59分以下(不及格):嗓音条件一般,会唱初级歌,但内功不强,音域不够十度。

B.器乐:演奏练习曲1首,中小乐曲1首(歌曲由考生自选,乐器自备)。器乐演奏一段音乐作为加试考生。

演奏技巧、方法、学习条件占70分,艺术表现占30分。

C.舞蹈:表演舞蹈作品或片段。

舞蹈动作和基本功占70分,艺术表现占20分,形象占10分。

②附加测试: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按声乐、器乐、舞蹈测试说明要求进行面试。视唱练耳:现场唱一首视唱练耳(简谱或线谱);耳朵练习:现场听音唱歌;节奏模仿:现场画节奏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