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有所居”到“宜居”:七大公房“十五”服务方案出炉。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人心。

6月65438+10月11日,国新办就《“十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介绍,《规划》推动了十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公共服务的发展。

欧晓丽表示,规划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断推进均等化发展目标的基础上,首次将非基本公共服务纳入规划,提出了普惠性发展方向,同时将生活性服务纳入规划范围,为未来公共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和升级创造蓄水池。

《规划》涵盖九大公共服务领域,住房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七个方面。

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强调住房保障,涉及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强调积极促进住房条件改善,包括保障性租赁房、产权住房、城市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

《规划》在民生保障目标的基础上,提出逐步实现住房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三项指标七项内容

与“十三五”规划中基本公共住房保障服务的两个主要发展目标(重点是棚户区住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不同,该规划将“十四五”规划中住房领域的主要指标增加到三个,并细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两类。

包括1约束性指标,即到2025年,城镇户籍和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应得到保障;两个预期指标,即到2025年,应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率,实现改造约21.9万旧城区的目标。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公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部分,属于政府的住房保障范畴。解决城市住房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实现城镇最低户籍、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率是约束性指标。

RealData首席分析师徐小乐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三大目标的制定有利于明确政府权责边界,强化政府保底责任。公租房和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目标的原则是保证所有人有房住,因此没有具体的量化目标。城市旧住宅区数量按照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数量综合确定,为21.9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潘蔚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21年底,已有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城市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全部保险覆盖,其他住房困难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要继续做好住房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公租房方面,要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合理确定公租房实物配租数量,对低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申请全部予以保障。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要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重点改造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进度和移民安置。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结合农村危房改造,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

规划指出,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积极推进住房条件改善。包括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房;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发展* * *产权住房;全面推进城市旧社区改造,着力完善社区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提高社区养老、托幼、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

方案还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过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中国有2亿灵活就业人员。去年,住建部在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等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引导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享受相应权益。潘蔚说,从试点情况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运行平稳。

徐小乐表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扩大公共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覆盖面,在租房或买房时为这一群体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他们在城市就业。在徐小乐看来,通过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年限与申请保障房挂钩,将公积金与社区各项服务挂钩,打造丰富的金融产品,可能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与积极性。

40个城市新建保障性租赁房比例将超过1/4。

保障性租赁房是“十五”期间住房建设的重点。规划再次明确,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保障性租赁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的租赁房。

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房的意见》,随后各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房,有效增加了保障性租赁房供给。

潘蔚介绍,目前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缓解了新市民和年轻人的住房困难,解决了大城市突出的住房问题。40个重点城市2021筹集保障性租赁房93.6万套(间),预计将帮助200多万新市民和青年缓解住房困难。

二是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十四五”期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分别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房40万套、47万套、60万套、40万套(间),约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40个重点城市新建保障性租赁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约为26%。

第三,为城市吸引人才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上海和Xi等许多城市在新城镇或产业集群布局了经济适用房,吸引了新市民和年轻人到城市工作,增强了他们的竞争力。

RealData高级分析师黄辉对265438+20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障性租赁房是“十四五”期间积极推动住房条件改善的关键途径,有助于缓解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到落地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总体来看,我国保障性租赁房发展趋势向好,政策支持力度大,按照科学可持续的原则制定细则。

黄辉指出,自2021年7月以来,已有30多个省区市出台了保障性租赁房政策或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城市保障性租赁房编制实施细则。随着保障性租赁房的建设,更多的实施细则将陆续出台,确保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住有所居。黄辉补充说,各地在推进保障性租赁房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结合实际考虑租金水平等条件,促进形成市场主体长期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经营的良性运行模式。

在阐述“十四五”保障性住房重点工作时,潘蔚提到,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逐步使租赁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黄辉认为,租、购、购公共服务权的重点在于定居和子女教育。具体来说,各地的做法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放宽落户条件,推进积分落户;二是实行居住证管理,将租房与取得居住证或户籍关联起来;三是引入居住证或积分入学,各类人群根据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在黄辉看来,公共服务平权的政策突破重点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尤其是逐步缩小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租购分化”。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逐步弱化甚至取消房屋产权对子女教育机会优先排序的影响,采取概率抽签、居住距离、实际居住时长等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排序;二是增加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平衡区域资源差异,加大对流入城市人口教育的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