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双方可以拍摄谈判过程吗?
是的,没有法律规定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不能对谈判过程进行录像。对于公民来说,是没有禁止的免费,所以可以录像,以后的纠纷在法庭上会被认定为证据。你不能属于观众。如果属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一些监控。
法律分析
如果在法庭进行调解,根据相关规定,未经法官同意,不得录音录像。在其他情况下,没有类似的调解法律规定。但是,有必要了解一个法律规定,即民事案件调解时,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和赔偿数额不能作为后续审理中定案的依据。比如一方在调解时承认自己用手打人,即使对方录音录像,如果在庭审时否认自己用手打人,法院也不会认可这个录像证据,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所以调解时进行录音录像在法律上是没有意义的。任何证据事实都有一定的形式,并被纳入诉讼轨道。但是,并不是所有以特定证据形式表达的内容都是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物证、书证、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调查笔录等所包含的内容。纳入诉讼轨道的是供司法机关审查判断的证据材料。经过审理,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审判规则》第九条公开开庭,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抽签、摇号的方式发布旁听席位,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旁听案件。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准备出庭发表意见的证人、鉴定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二)未经人民法院核准的未成年人;(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五)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者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人员参加依法可以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参加依法不公开的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