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小学招生政策
江阳区小学招生政策如下:
依法录取原则。《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所有年满6周岁的随迁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批准。
就近免费测试的原则。根据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范围,让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等名义选拔学生。公民行动一致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审批管理,坚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小学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级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
随着社会的发展,幼儿园就开在了它的面前。一般3-6岁是幼儿园适龄儿童,6-12岁是小学适龄儿童。目前小学教育年限是6年(少数地方还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之后,就是中学教育阶段,即从小学升初中(简称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