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考点在哪里?
湖南省考点分别设在省考区和市考区。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是分级分类的。
市级以上普通岗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岗位,长沙人民警察学校教师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省市卷)考试。
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机关直接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以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县乡卷)考试。
考试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行政执法卷)两个科目。
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职位,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法律专业知识三科考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通用岗位和警犬技术岗位考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警察录用专业科目三个科目。
书面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检,实行无声入场。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如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违禁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限制五年内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