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不承认借条的后果。

拒绝承认欠条签名的后果如下:

1.签字后,如果对方拒不承认,可以凭对方签字的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拒不承认是自己签字的,应当提交笔迹鉴定确认笔迹;

2.没有笔迹鉴定,仅仅口头否认是没有意义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贷款期限已过,经催告贷款人仍未还款的,贷款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借条通常是民事主体欠他人钱或物时所写的书证。借据是双方经济往来的结算,是债权债务的凭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了事实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