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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 10月1 1 10月1深圳市住建局就《关于将现有非住宅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此举是为了规范现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房,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应,有效缓解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深圳出台这一政策的背景是,2021年6月底发布的国务院22号文件提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房,允许商业办公、酒店、工厂、仓库、科研教育等闲置低效利用的非住宅存量房转为保障性租赁房,并给予专项政策支持。此后,全国部分地区陆续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作为一个吸引了大量年轻人的城市,深圳如何让新市民和年轻人能够安居乐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但是,深圳毕竟“地少人多”。在住房供需形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深圳如何补齐这块短板,还有待观察。
瞄准年轻人
保障性租赁房主要是解决新市民和年轻人的住房问题。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一些人口净流入、房价高企的大城市,新市民、年轻人买不起房、租不起房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保障性租赁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住房困难,特别是要优先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的住房困难。
深圳这次推出“非居保改革”,也是针对这样一个对象。《意见稿》指出,近年来,随着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净流入,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更加突出。该通知的制定,将引导闲置低效的现有非住宅房源向保障性租赁房转化,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供应渠道,满足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
当然,深圳实行这一政策还是有现实因素的。
意见稿指出,在深圳产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和互联网对传统行业持续冲击的影响下,传统行业和商业对空间的需求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部分区域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出现空置。为盘活闲置非住宅房源存量,需要制定已建但闲置的非住宅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房的政策,有序引导和规范“非住宅房改”,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给,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
至于非住宅房改为保障性租赁房的实施对象,意见稿中明确,是指将商业、办公、宾馆(酒店)、工厂、R&D房、仓库等闲置低效的非住宅存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房。对工业用地或物流用地上现有的厂房、R&D房、仓库等非居住用房,要在保证产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进行改造。
《意见稿》还要求,改革后的保障性租赁房租金标准按规定执行,年租金涨幅不得超过5%;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0天。经承租人同意,可以按月、季、年收取租金,但应当按照《房屋租赁资金监管条例》进行监管。此外,为防止床位出租等“群租”乱象,改造成宿舍形式的保障性租赁房原则上应出租给用人单位,作为职工宿舍使用。
更有保障的供应
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25年,深圳将建设40万套公共住房。
目前,深圳公共住房的供应渠道不是很丰富,主要建设主体是深圳人才安珠集团。截止2021和10年末,开工项目68个,总建筑面积约11510000平方米。共建成144600套公共住房,供应51100000套。
事实上,深圳目前确实很难筹集到公共住房的资金。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目前深圳已供应约3万套保障性租赁房,在建并有望在十五开工的保障性租赁房约65438+万套,市场上有初步征集租赁房源意愿的项目约1.5万套。深圳市住建局房改发展处处长王德祥表示,“深圳离完成40万套的筹备任务还有很大差距。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其中,实施现有非住宅房屋改造和租赁住房是一个重要渠道。”
在这种背景下,有必要实行“非居转保”。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深圳来说,“非居转保”肯定会给保障性租赁房带来增量,因为深圳原有的工业、工业用地占了很大比重。过去40年,深圳发展外向型产业,工业园区多,居住用地少。随着深圳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的蓬勃发展,如果空置厂房改造好,可以增加保障房的供应规模。
不过,李也提醒,虽然“非户籍转保险”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应权衡各方关系。“转型本身是有约束的,比如那些严重干扰公众环境污染,存在安全隐患的。此外,由于非居住房屋的消防安全与居住房屋不同,设计标准也需要规范。另外,如果产权复杂,自身也很难改造。”
不过,在《意见稿》中,“非居住可租”也得到了相应的保障。比如指出,市住建部门要建立“非住改保”实施跟踪评估机制,评估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此外,区政府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非住改保”重大事项,制定细化分解工作和相关操作指引,推进“非住改保”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