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公租房、安居房、人才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4月29日,为落实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要求,深圳市住建局会同市司法局等部门,起草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住宅商品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这三个文件主要是深圳市政府2065438+2008年8月出台的配套文件《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的意见》。
据悉,去年的文件提出,到2035年,深圳将建设和筹集1.7万套住房,其中市场销售商品房70万套,公租房、舒适性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各1万套,占比分别为40%和60%。
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住宅商品房、人才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三个最新文件对申请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具体来说,在公租房方面,除了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向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向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以及先进制造业工人供应。
其中,中等偏下户籍低收入家庭申请轮候的主要条件为:具有深圳户籍并缴纳社保满3年,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自有住房或因离婚分割自有住房,不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为: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深圳缴纳社保10年,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自有住房或因离婚分割自有住房,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人才住房申请条件为具有深圳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的各类人才在深圳正常缴纳社保,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自有住房或因离婚分割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在住房分配方式上,公租房采取轮候分配和定向分配相结合的方式,住房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采取分批分配的方式。对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和轮候库中申请住房的家庭,可继续采取轮候分配方式。
同时,为充分体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在安居型商品房分配过程中,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可享受增加摇号次数、配置两个摇号号码、适当加分等优先政策。
另据了解,文件指出,三项规定的征求意见时间将持续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