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公租房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解析:1,“首次轮候”即首次集中受理轮候申请,首次轮候的时间和事项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部门制定实施。
一般来说,首次受理书面材料截止后,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会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相关申请信息会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建局、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等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对所有参加第一次轮候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进行排序,建立第一次轮候名单。
轮候完成后,深圳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分配给轮候名单上的申请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暂行办法》,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简称户籍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但如果其首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含缴费退保,简称社保时间)在其户籍时间(不含当年同月)之前,则首次缴纳社保的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申请人已取得本市户籍或首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时未满18周岁的,以申请人达到18周岁的日期为入户或社保时间。
2.“每日等待”应用程序第一次排在最后一个应用程序之后。“日常轮候”是指轮候申请之外的公租房申请。简单来说,在第一个等待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的申请成为每日等待申请。公租房申请的日常轮候顺序,以主管部门出具受理回执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其申请信息进行核实。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开发区和园区内,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为园区内用人单位或职工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