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搬迁怎么重新评估,去哪里找,费用谁出?
1.房屋拆迁估价是指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的估价时间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农村房屋拆迁的估价时间为征地公告发布之日)。分期实施拆迁的,以现行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房屋拆迁估价时点。
3.房屋拆迁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
第二节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
1.房屋拆迁评估机构资质
律师应提醒委托人,从事房屋拆迁估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具有拆迁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质。未取得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接受房屋拆迁估价的委托,出具估价报告或者价格咨询报告。跨省市从事房屋拆迁估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依法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2.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的出现
根据相关规定,产生鉴定机构有三种方式。一般由被拆迁人投票,也可以由拆迁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或抽签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如果采用投票方式,根据竞价结果和简单多数原则,一般票数第一的估价机构为拆迁范围,第二的为重新估价机构。拆迁人应当公布投票结果。通过协商或者抽签方式确定鉴定机构的,可以同时确定重新鉴定机构。
3.拆迁评估委托
同一拆迁范围内,一般情况下只能委托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与其签订房屋拆迁评估书面委托合同。律师在签订房屋拆迁估价委托合同时,应当核实以下内容:
3.1核实双方主体资格。
3.2委托范围是否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