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冻结资金利息。
(2)在上述认购规则上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采用申购资金全额预付、比例配售的方式,与沪深股市的市值申购不同,也不是摇号,纯粹是资金实力,不存在资金量小碰运气的可能。
第二,申购资金应冻结3个交易日,未分配的资金应在T(申购日)+2日晚结算后返还至申购人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T+3日开市时可取。所以如果T是周三到周五,冻结的资金会跨越周末,实际上是冻结5天。至于有人说周四晚上结算后回笼的资金错过了周四国债逆回购的三天利息,只能说他脑子里只有逆回购,不知道有没有更好的现金管理方式。
三、同一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相同)在不同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只能由其中一家认购,同一账户只能认购一次。否则,第二次订阅无效。
第三,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转入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而非发行人/上市公司。
第四,分配给投资者的股份数量一般会少于65,438+000股(即所谓的碎股和盈余股)。这部分是将所有购买人的剩余股份合并,按照所有购买人的认购资金从高到低依次分配给每户65,438+000股。在认购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早期认购时间,直至份额完成。这条规则应特别强调两点:
1,这个规则和原来新三板选楼层时的时间优先级不同,认购时间基本没有影响。一般只有最终分配结束时认购金额相同,才会早晚按照认购时间进行分配,所以不要花时间去申报100股和200股。
2.分配是按照投资者认购的资金总额排序,而不是按照剩余股份或者所谓的剩余资金排序,即如果认购165438+万元,结果是100元可以按比例匹配到100股,剩余股份仍然按照165438+万元排序。而不是按110-100后剩余的65438+万元排序,所以不要奇怪为什么1100元认购可以得到200股,20万元认购却得不到1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