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学入学抽签政策
法律分析:1。将学生分配到最近的学校。自愿申请在全区公办初中报名并具有朝阳区报名资格的已完成初等教育的学生,可自愿在全区公办初中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自愿申请在一所普通公办初中报名并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自愿就近选择一所学校在全区普通公办初中报名。单校九年义务制学校初级中学,接收本校小学部完成初等教育的学生。各初中校对员接收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属于该校招生服务片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在以学籍所在地划分的学区服务片中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学区服务片中的初中招生志愿。
2.公办寄宿制学校招生具有朝阳区报名资格的已完成初等教育的学生,可自愿在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寄宿制学校报名,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及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填报。
3.民办学校招生具有朝阳区报名资格的已完成初等教育的学生,可自愿在全区民办学校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及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本人志愿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教育制度。学制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办学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和培养目标,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