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今年能放鞭炮吗?

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很多市民关心今年十堰主城区和几个县市的禁鞭政策是否有变化。十堰市最新的“禁鞭令”来了!没有鞭打区域,时间。看这里。

一、十堰市禁止鞭刑的范围

2022年春节期间,十堰中心城区继续禁止鞭刑,范围没有变化。茅箭区(不含大川镇、毛塔乡、赛武当自然保护区)、张湾区(不含黄龙镇、谭芳乡、西沟乡、秦家坪林场)、石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全面禁止鞭刑包括在十堰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

二、十堰县市禁止鞭刑的范围

云阳区1

2065438+2007年7月27日,云阳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禁止鞭刑的议案。2065438+2007年8月20日,云阳区人民政府发布《云阳区核心规划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65438年6月+10月1日起,云阳区禁止鞭刑。

禁鞭范围以《云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划定的核心区为基础,兼顾自然地形划分和山川河流行政权属。禁止鞭打的范围如下:

根据行政归属

城关镇范围包括:兴云社区、北门社区、钟灵社区、体育场社区、五羊岭社区、菜园社区、城北社区、木厂沟村、虹桥村、后店子村、沿河村1组、2组、3组(公路沿线)。

茶店镇范围为:蔡家岭村、二道坡村、樱桃沟村、茶店村、神河社区、长岭沟村、长平村、大岭山村6、7、14组(神定河沿岸)。

刘备镇范围包括凤凰岛社区、新集镇彭茹村、鸭子村、金矿村、黄家坪村、吴家沟村、高岭村、舒家沟村、大桥村、千山村、朱家湾村、盛兴村、青龙山村、刘家桥村、亮子湾村、地官岗村。

谭家湾镇范围为:谭家湾村、水上乐园社区、东茶亭村、袁世芳村。

杨溪铺镇范围为:杨溪铺村、财神庙村、刘家沟村。

根据河流地形→

杨溪铺镇以梁青大桥和云浮大道上的清凉河为界,西面是禁鞭区。

城关镇,以谭家湾镇城北社区与西茶亭村交汇处界牌,西茶亭村萝卜谷、殡仪馆一带,向南为禁鞭区。

城关镇云庙路沿河桥、云满路小河桥以沿河为界,东面为禁鞭区。城关镇的殡仪馆和公墓都是禁鞭区。

谭家湾镇以谭家湾水库与红原米市加工厂交汇处为界,禁鞭区在南部。

尹福高速公路以东的刘备镇是禁鞭区。

刘备镇青龙山村与肖家湾村交界处,以迎风崖子山沟为界,东面为禁鞭区。

茶店镇以神定河为界,北面是禁鞭区。

2.丹江口市

根据《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丹江口市自2月18日零时起,市区24小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鞭打区域:东环立交桥至三官殿老蒙图路与水都大道交叉口,太和大道伍嘉陵隧道以东区域,旅游港至环库路三官殿段及右岸新城区,丹江口大桥至丹江大坝区域。

3.房县

房县市区腊月二十三至十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4.竹山县

竹山县禁止鞭笞的具体范围为:东至城关莲花村、桥东村,西至潘口水电站,南至城关镇南门村至潘口乡汉沽洲,北至邓萍工业园区环区。禁止鞭笞的时间是:除腊月二十八至十六,确保安全外,其他时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竹溪县

竹溪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竹溪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五条县城重点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为:东以古竹高速公路水平出口沿北环路至金童岭山公园为界;西以五峰山梁至程心液化气站、西平路至县职校门前峨山大道与湄潭沟(老石灰窑)交叉口、湄潭沟核桃基地通村路李显福二层民房至古竹高速公路为界。南以古竹高速为界;北部西部以五峰山梁为界,以程心液化气站至洛河路口二道岩倒虹吸为界,东部以洛河路口二道岩至金童岭山公园倒虹吸为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内任何时候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各行政机关、社区、企业、小区物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立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并负责监管。第六条县城规划区内除第五条规定的禁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限制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下列时间和情形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一)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16);(2)婚丧活动。

6.郧西县

郧西县根据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郧西县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起,郧西县重点区域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郧西县城关镇为禁鞭区,常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余17个乡(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位于中心集镇规划区,为禁鞭区。禁鞭区24小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夜、正月初一、初二、十五除外。

7.武当山特区

根据《武当山特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自2065438年2月1日起,武当山特区全面禁止在武当山特区燃放烟花爆竹。惩罚政策

为做好2022年禁止鞭笞工作,十堰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元宵节期间禁止和限制鞭笞工作的通告》,要求2022年65438+10月26日(腊月二十四)至65438+10月31日(农历除夕)为非法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重点时段。十堰市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和进出中心城区的主要通道是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重点路段;张湾区涵江街道办事处、宏伟街道办事处、郭华街道办事处、柏林镇;茅箭区乌当街道办、二堰街道办、东城开发区;经开区白浪街道办是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

市区各公安部门将结合疫情防控,协调组织公安、城市综合执法、道路运输管理等行政执法力量和乡镇干部,在辖区主要出入道路设立“无鞭”查控点,对进入中心城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重点排查,严查非法运输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将烟花爆竹封锁在“无鞭”区域之外,增加辖区内的商店、门面、流动摊贩和出租。

2022年65438+10月31(农历大年三十)、1(农历正月初一)、14(情人节)、15(元宵节)是十堰中心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检查管控的重点时段。城市中心的居民小区、广场、公园、公墓、殡仪馆、宾馆(商业门店)是查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在“禁鞭”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构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或者以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罚款100。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