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包拯清正廉明,刚正不阿,不偏不倚,公正睿智,敢于为民申冤。所以他被称为“包青天”、“包公”,京城有“他达不到关节,阎罗能保到老”的说法。后人视他为神崇拜,认为他是魁星转世。因为他的黑脸形象,他也被称为包青天。
包拯出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宋仁宗天盛五年(1027)考中进士。任大理国法官、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
因为父母年事已高,包拯要求在合肥附近找一份工作,于是将税监改为州(今安徽县),父母不愿意他离开,于是包拯辞去了职务,回家赡养父母。几年后,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父母坟旁建了一座起草小屋。直到服丧期过了,他还在犹豫,舍不得离开,老乡也多次过来安慰鼓励。直到游静四年(1037),包拯进京听选,被封天长(今安徽)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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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以诚实闻名。他执法严厉,不畏权贵。他被任命为谏诤院监时,弹劾了贩卖私盐牟取暴利的淮南刺史张可久、汾州(今山西汾阳)知府任义、监守自盗的仁宗亲信宦官颜世良。影响最大的一次是弹劾王魁。王魁曾多次担任转运使,用各种借口盘剥百姓钱财。
挑起起义后,他们派兵抓捕,虐囚,无数人被他们杀害,引起了极大的民愤。然而,王魁与宰相陈志中和贾昌朝关系密切,又受到宋仁宗的青睐,所以他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为此,包拯连续七次弹劾章,最后一次他甚至直接指责仁宗说:“今天我对人的话不厚道,但我当王魁还算幸运,好像一路倒霉!”他言辞激进,直言不讳,朝野震动,舆论激烈。法院最终罢免了王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