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听证会时一般不起诉吗?

不是所有检察院不起诉都要开庭的。目前,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听证是将司法审判方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一项制度。听证会是一场模拟的司法审判,持相反意见的两方相互争辩,其结果通常对最终的处理有约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的听证制度,还有立法中的听证制度。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实践中,一些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宣布对涉嫌不起诉人作出释放决定后,立即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的进一步侦查,控制当事人。

听证会结束后,可以不起诉,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听证起源于英美,是将司法审判方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一种制度。在美国行政法中,正式听证通常由抽签选出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定的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庭审完全克隆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各抒己见,还出示了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庭审判一样做出最终裁决,裁决必须详细回应双方观点,否则裁决可能因司法审查中的程序问题而无效。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的听证制度,还有立法中的听证制度。许多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都举行过听证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也举行过听证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追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请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提交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人也可以不上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一条被不起诉人对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核决定,通知不起诉人,并抄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