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意思?
北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用人单位申请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北海的公租房申请条件规定,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必须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并在当地实际居住;2011,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1200元;
北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1,无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
北海公租房申请条件2。未租住公有住房,未享受租住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主城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均可申请。
北海公租房申请条件3。新入职员工必须18周岁,未婚;就业5年以上的城镇户籍;申请时在当地工作不满5年;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个人收入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符合主城区人民政府或本行政区域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北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新职工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年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