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的待遇有区别吗?

一、工资和待遇

l、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含试用期未满者)中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按照国家机关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期限、资格条件等标准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岗位定级,确定相应的岗位和等级工资。

2.非从学校毕业生中直接录用的公务员:原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的,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省人事厅苏仁思(1995)8号文件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人员,其试用期工资按照录用时明确报考的岗位,分别按照文员、办事员岗位,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确定,岗位工资原则上略低于同等条件。硕士,按同岗位在职人员较低的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人的学历定级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正式聘任的岗位和录用后确定的级别,从期满后的次月起,按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安排工资关系。

二、其他相关待遇

长度在试用期内,国家公务员还将获得基本津贴、综合津贴、午餐出差津贴、医疗贴以及省市规定的其他补贴。岗位津贴按试用期标准执行,期满后再按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标准。

2、符合规定的考核奖、目标奖,根据本人年度考核结果予以确定。

3、特殊行业岗位津贴(公安、政法干警津贴、纪检监察办案津贴、信访津贴等。)根据本人是否在职来确定缴费金额;试用期内不享受本单位的奖励,期满后可以全额发放。

4.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享受公共假期、探亲假等待遇,试用期满后按规定执行。

第一,从概念上。

中央公务员考试是指对中央机关、国家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招录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地方考试。

每次考试都是单独进行的,没有隶属关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想报考的政府部门选择自己想参加的考试,也可以同时报考,互不影响。

第二,从考试性质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属于招考。考生填报相应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将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地方考试分资格考试和招聘考试两种。比如北京的公务员考试,就是一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凭此资格证书可报考北京市、区县等国家机关工作。大部分地方公务员考试都采用招考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被录取后直接录取为部门公务员。

第三,从招聘对象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面向全国,地方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本地居民、本地大学生和本省大学生。

各省市对参加考试的外地生源要求不同。比如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中对外国留学生的要求是“在京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外国留学生应届毕业生”;上海规定,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含已调入外地高校)、或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广东的要求比较宽泛:“200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广东籍(户籍)限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生限定向地区报考)”。

第四,从考试科目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分别按A类和B类岗位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 * *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 * *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二),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各地考试科目自定,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不同,北京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定向测试》和《公共事务基础知识》;上海、广东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浙江省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定向测试》。想报考当地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的复习。

五、从考试时间上。

2002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时间固定:报名时间固定在6月第一个周六11,考试时间固定在2月第三个周六1。

各地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别很大,每年招考时间都会有一些变化。有些省份有春秋两考。另外,政府会组织一些考试向基层输送干部,一些部门也会单独招生。除了省考,还会有一些分散在各个城市的考试。

参加各种公务员考试次数不限。只要时间上不冲突,可以参加多个公务员考试:中央公务员考试,学校所在地的公务员考试,原籍地的公务员考试,还有一些对学生没有限制的省市(比如广东)的公务员考试,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那么考公务员的路还是很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