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资金未确认是什么意思?
购买流程
1.未开户的投资者先带身份证到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T日)前一个交易日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3.投资者在接受申购委托前,应将申购款足额存入与本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资金账户。
4.在申购当日(以下简称T日),投资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认购时间为T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 00-3: 00..
上交所每一认购单位为65,438+0,000股,超过65,438+0,000股的数必须是65,438+0,000股的整数倍;深圳的认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不超过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重复认购和虚假资金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
5、购买数量。采购号按实际有效采购分配,每个有效采购单元分配一个编号,所有有效采购单元按时间顺序连续分配编号。
6.冻结资金。申购日后第一天(T+1),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冻结申购资金。
7.资本验证和编号。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证,实际到位资金视为有效认购。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股票发行数量时,上证所每65,438+0,000股分配一个号码。
8、抽奖。主承销商在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人数和中签率组织抽签,在T+4日公布中签结果。
9.资金被解冻。T+4天,解冻未成功部分的认购款。新股申购款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支付给主承销商,再支付给上市公司,发行结束。
扩展数据: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具体程序:
1.投资者应当在接受申购委托前,将申购款足额存入与办理本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账户。
2.认购当日(T+0),投资者认购,证券交易所接受反馈。网上申购期间,投资者以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按发行价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多次申购的投资者,除第一次申购外,一律视为无效。
每个账户的认购委托不得低于65,438+0,000股,超过65,438+0,000股的数量应为65,438+0,000股的整数倍。
每个股票账户认购股数的上限为当时公开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3.申购资金应于(T+1)日入账,证券交易所登记计算机构将冻结申购账户中的申购资金,由于银行结算系统原因,申购资金无法及时入账。
T+1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出的转账凭证,T+2日上午入账认购资金。所有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认购账户中。
4.认购日(T+2)后的第二天,证券交易所登记计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证,会计师事务所应出具验资报告。
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人民银行按要求提供的转账凭证部分)为有效认购,分配序号。证券交易所将分配号码传送到证券交易所,并通过交易网络宣布中奖号码。
5.申购日后第三天(T+3),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收和股东登记。
6.申购日后第四天(T+4),解冻未成功部分的申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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