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对物业费有哪些规定?

1.《物权法》对物业费有哪些规定?

1.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向物业使用人或业主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它们是根据政府指导价和综合市场价格综合确定的,收费标准等于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价格。

2.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有定价权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住宅区停车位法》有哪些规定?

1,泳池停车位。公摊车位是已经包含在公摊面积建设中的车位。开发商在卖房的时候已经计算好车位的成本,属于房子的配套设施。所以这种车位可以不交费使用,需要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占用公共道路停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当事人应当通过出卖、赠与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所有权。且业主* * *占用的车位有道路或其他停放车辆的场地,归业主* * *所有;

3.地下人防停车位。人防工程内的车位为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只有20年的人防车位使用权,如果国家战时需要,业主可以无条件租用人防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