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是这个社会很常见的行为。离婚,从原来的结合到两个家庭的分离,涉及到很多人的权益,所以在生活中处理离婚案件也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因为涉及到双方的财产分割。那么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呢?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现行婚姻法第17条至第19条明确了夫妻* * *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列举、概括的方式规定了夫妻* * *财产的内容。法律还规定,夫妻分割财产有两种方式: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从其约定。一方独有的财产属于自己。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应该平分,必要时也可以不平分。如有争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房产一旦约定归夫妻所有,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变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现有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财产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的夫妻财产由法定夫妻财产和约定夫妻财产组成。具体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同一财产的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的在岗工资总额计算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金、有规定标准的津贴和补贴。“奖金”是指国家、政府等权威机构对做出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奖励,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计入夫妻共同财产。(二)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新婚姻法加强了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涉及夫妻个人财产投资经营所得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收入* * *相同,所以如果没有法律约定,婚后收入(包括个人投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三)知识产权的利益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其智力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是无形的,但都是可以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物的物权”,所以在目前的离婚案件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但这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可以享有。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照顾付出劳动一方的权益。此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的秩序、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未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按照知识产权分割实际所得财产的权利。至于人身权、表演权、播映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其他权利。在著作权中,如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在专利权上不能分割为夫妻。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未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的补偿应一次性支付。(4)、财产的继承或赠与。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者赠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殊指定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或妻子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物质利益。这里的收益应该是指水果。这里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也指夫妻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可能发生在婚前,也可能发生在婚后。一方投资个人财产的收益,必须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收益,不包括预期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贴。从我国劳动法的角度来看,上述条款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有鉴于此,这四项应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它是工人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了相应的权利。也就是权利已经形成,什么时候交不影响权利。(7)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认定。土地使用权在合法条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换、赠与、出租、抵押和继承,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中的一切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的重要物质财富。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在我国,不动产和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由两个行政部门管理,其价值也可以独立表达。如果一方婚前取得土地使用权,婚后在该土地上建房,在分割房产时要注意将土地使用权价值和房屋价值分开。另外,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婚前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有所增加,这部分增加的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因是夫妻财产是随着夫妻关系的确立而形成的。夫妻一方或双方购买的劳动收入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其他合法收入,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土地使用权的增值部分,可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土地价值所产生的一种利益,是一种合法收入,故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8)在股份的情况下,丈夫和妻子拥有相同的财产。目前,人民法院越来越多地介入离婚案件中的股票权属纠纷。这类纠纷的处理,应该主要由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本身的性质决定。夫妻一方或* * *购买的股份为共同出资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是家人* * *出资买股票。如何认定股票的所有权?目前我国发行的股票有两种:员工内部股和社会公众股。对于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中职工持有的股份,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不仅职工内部股份登记在册,而且不能转让给企业以外的任何人,这类股份往往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福利性质。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之间发生股权纠纷的,可以将他们之间的关系视为借贷关系,分别处理。如果他们购买的是社会公众股,是可以转让和交易的,那么这种股份的性质就应该认定为家庭财产,各方按照出资额进行分割。(九)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采取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避免了对夫妻财产相同的不完整规定。处理离婚纠纷时,要对财产进行具体分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综合确定取得时间、婚姻的法定财产制度等因素,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1),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的划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规定:夫妻分割同一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时,协商不成的或者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分配。实践中如股票分割,在胡宏伟诉黄燕明离婚、股票分割及股票抽签纠纷一案的判决中,法院在分割股票时,是以分割时的股票市场价格为参考,并结合合理时期内股票价格的波动范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一个股票价格, 或者法院判决确定一个股票价格,根据这个股票价格计算法院持有股票的总价值来除以它。 2)夫妻* * *在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财产的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夫妻一方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分割,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 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配偶。 (二)夫妻就出资的转让份额、转让价格等事项达成协议后,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且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前款规定的用于证明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或者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声明。3)夫妻在合伙企业中共有财产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以一方名义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有财产份额,另一方不是合伙企业合伙人的,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另一方时,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配偶一方依法取得合伙人资格;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转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返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分割返还的财产;(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也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返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身份。4)夫妻以同一财产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在分割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一方主张经营企业的,经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取得企业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主张经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不愿经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5)婚前租住公房,婚后购买产权房的处理,无论产权证记载的是谁的名字,都按夫妻同财产处理。6)当前房价纠纷处理如果房价上涨,离婚不愿意按合同购房款分割,那么:1。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组织竞价;2.如果一方拿到购房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有关部门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3.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原告和被告一起申请拍卖或者转让,法院再处理。7)离婚时争议房产的产权证尚未出具怎么办,人民法院要么告知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直至出具产权证;要么先判断使用权归属,然后产权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法院处理。8)父母为夫妻买房所做贡献的认定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买房所做的贡献,应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2.结婚登记后,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9)军人复员费的划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津贴属于个人财产。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发给军人的复员费、自谋职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乘以年平均数,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数,是指按照具体年限,将上述支付给军人的费用总额除以所得的数额。它的具体寿命是平均寿命70岁与士兵入伍时实际年龄之差。●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还有很多特殊的“替代”性质——军人履行特殊义务,除了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伤残补助、医疗生活补助、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如何分配这些财产,首先要分清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单独拥有,* * *一般和财产平分。●军人伤亡保险及其他财产的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津贴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归军人个人所有。10),征地补偿的分割。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对土地征收补偿做出具体划分。司法实践中认为,征地补偿虽然是针对被征地农民作为直接补偿对象,但受益人往往包括补偿对象的配偶、子女,其目的是解决征地对象及其家庭未来的生产生活问题。这和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是一样的。因此,在确定征地补偿归属的过程中,应类比适用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的法律原则,按照夫妻财产进行财产分割。11),拆分买断工龄支付补偿金是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买断工龄款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仍有争议。一般认为,根据中国法律的性质,个人财产与个人性质是分不开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所得是否具有人身性质。买断工龄款以工作为基础,所以工龄款具有夫妻财产,在财产分割上作为夫妻财产处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认为,所谓买断工龄款,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劳动者得到补偿离开工作单位,随后单位不再对劳动者承担经济责任。买断工龄支付结构复杂,主要是对员工放弃工作后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它在性质上类似于养老保险。这种给付与特定的人密不可分,应视为一种个人财产,不应与财产分割为* * *。12),比赛奖金的分割决定了夫妻双方在体育比赛中获得的奖金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一方或一方个人财产,与是婚前获得还是婚后获得没有绝对的关系,主要是奖金的荣誉性质。比赛奖金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个人比赛成绩的肯定和评价,带有明显的个人荣誉和个人权利性质。比赛奖金和比赛奖牌一样,属于一方个人财产。13)、陪嫁嫁妆的划分在我国传统民俗中,嫁妆一般是女方为女儿结婚陪嫁的财产,也就是说是对女儿个人的赠与,而不是夫妻双方的赠与。在司法实践中,从我国传统习俗来看,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嫁妆一般作为个人财产处理。14),保险利益的划分保险利益的取得以保险合同产生的风险收益为基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以个人财产或夫妻财产为其* * *同一财产投保人身保险或保险。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保险利益,应分别根据保险费和保险金进行分析:第一,如果已经为保单支付了保险费,如果受益人没有发生变化,则该权利属于保单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但由于部分保费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该部分保费应属于夫妻财产。因此,作为被保险人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所交保费的权利。其次,对于保单载明的保险费,在保单仍然有效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单的受益人不变。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已经申请变更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将由变更后的受益人享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保单中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期待的、不确定的,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15),虚拟财产的分割虚拟财产专属于游戏玩家或游戏运营商,可以由其所有者支配、管理和使用。虚拟财产是玩家花费大量时间的结果,有些虚拟财产是玩家用真金白银换来的,也就是有些游戏叫装备。现实生活中,买卖虚拟财产的现象也很正常。因此,虚拟财产属于合法财产的范畴,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交换价值,可以使所有者获得经济利益。现实中也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在实际分割中难以确定其具体价值,可以参考其他获取财产的方式,一般采用竞价的方式,出价最高的一方可以获得游戏账号,并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16),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也称分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生活。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分居制度,所以只有事实上的分居。夫妻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否仍受法定夫妻财产制管辖,众说纷纭。目前学界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普遍认为,虽然夫妻事实上处于分居状态,但法律上婚姻关系依然存在,因此一方在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规定:“婚后所得的财产,由夫妻分别管理和使用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分别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双方分割的财产相差悬殊,财产较多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补偿另一方。“修改后的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该条司法解释仍然适用于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二、约定夫妻财产相同,离婚时如何分割。我国新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 *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 * *共同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约定夫妻具有以下特征:(1)约定财产的普遍性。即可以是婚前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财产。对财产的类型没有限制。除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涉及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能够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2)约定时间不具体。夫妻约定财产,可以是婚前,也可以是婚后。你甚至可以重新协商财产。何时订立协议,是否续签,完全取决于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3)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协议形式为各自所有,* * *与所有,各部分所有,部分* * *与所有;(4)合同优先权。在这里,国家法律对夫妻财产的约定也采取合同优先原则。即有合同依约,无合同依法。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5)约定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财产约定为夫妻共有的,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变更。离婚的财产怎么分?我国婚姻法中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是双方共同财产,比如婚后劳动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接受赠与或继承,也属于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等。,这些财产由双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