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比赛中判断一组总成绩排名并将其视为等于总成绩的方法

评判排名的方法等于结果。在径赛项目中,判断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排名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位到达终点内缘垂直面的顺序为准。最终成绩视为个人最高成绩,最终排名不以初赛、复赛、复赛成绩作为评判标准。

在田赛项目中,以距离项目中6次试跳或试掷的最好成绩作为个人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确定名次,再以运动员成绩最高者为名次。在高原项目中,最后的成绩是每个运动员的最佳尝试,包括第一名相等时的成绩来决定名次。

全能运动是根据每个运动员所有得分的总和来排名的。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结果,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径赛项目预赛、复赛、复赛,按成绩录取两人或两人以上进入最终排名时,在不影响下一场比赛或决赛人数的情况下,录取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如果有任何影响,应该抽签决定谁将进入下一场比赛。在相关裁判员的领导和组织下,得分相等的运动员自行抽签决定。决赛中,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有权决定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重新比赛,所以打成平手。其他地方相等时,打成平手。

田赛项目高度项目中成绩相等的录取方法: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少者排名第一。如果成绩仍然相等,在整个比赛中,包括最后一跳的高度,试跳次数少的人排名第一。如果成绩仍然相等:如果涉及第一名,让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最低的高度再试一次。如果他们仍然不能决定,水平杆应该提高或降低。跳高的升降高度为2厘米,撑杆跳高的升降高度为5厘米。他们应该试着在每个高度跳,直到排名决定。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试跳以决定名次。当涉及其他排名时,得分相等的运动员并列。

如果田赛项目成绩相等,则以第二好的成绩来判断名次。如果第二好的结果相等,将判断第三好的结果,以此类推。如果仍然相等,涉及第一名,则要求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试跳,直至决出名次。

如果全能运动比赛总分相等,则单项得分多的项目应排在第一位。如果还是不能决定,那就把任何一个项目得分最高的人排在第一位。